“拆迁诈骗” 收到拆迁安置补偿面积和拆迁补偿款十年后被控诈骗,这事离奇不离奇,能认定诈骗吗?
手上在办一起因拆迁而被控诈骗的案件。在我看来,这个案件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整个拆迁过程,从拆迁公告、拆迁沟通、丈量房屋、签订拆迁协议再到签署回迁协议,都是ZF在主导,但ZF却在10年后说被骗了。
二、在拆迁过程中,共有四级国家工作人员参与其中,被拆迁对象都为农民,但ZF却在10年后说被骗了。
三、丈量房屋的第三方机构是ZF聘请的,面积也是第三方机构核定并报送到住建部门的,但公诉机关说被指控人存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
四、什么样的建筑能够得到补偿,能够得到什么标准的补偿,以及什么样的建筑不能补偿,均在拆迁政策性文件中有明确规定。但即使是这样,ZF依然说自己被骗了。
五、同样的事情,存在不同的处理方式,有的可以申请复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但有的只能被迫走刑事追诉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