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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犯罪案件,电话通知到案算不算“自首”
日期:2026-04-22 09:47:50    点击:
常有人问我
职务犯罪案件
电话通知到案算不算自首
面对这样的问题
我只能说
不可一概而论需要看具体情况
自首的成立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
所以
电话通知到案能否认定自首
关键在于
是否符合自动投案的核心标准
根据司法解释
职务犯罪案件自动投案的时间节点
通常是指
犯罪事实或行为人
没被办案机关掌握或控制
或虽被掌握或控制但
尚未受到调查谈话、讯问
也未被宣布采取调查措施
或强制措施时
被调查人主动投案
关于个案
办案机关是否已经掌握犯罪事实
不会影响自动投案的成立
即便已经掌握
但在电话通知时
尚未受到讯问或谈话
也不能否认主动前往的主动性
在我看来
电话通知到案是否属于自首
办案机关一般会
重点关注以下四点内容
一看被调查人接到电话时的
主观认知
是否通知内容与案件调查有关
二看被调查人到案后的表现
是否如实稳定地供述了主要的
犯罪事实
三看办案机关对案件调查的深度
是否即将对被调查人采取强制措施
四看有无客观证据证明被调查人
“前往”的主观意愿
这一点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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