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务犯罪案件中,在调查机关讯问过程中应当进行同步录音录像。但在实际操作中,若辩护律师不主动申请调取或查看这些录像,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则很少会将其提供给辩方。而这些录像往往能够清晰呈现讯问过程是否存在威胁、引诱、欺骗、疲劳审讯、变相施压,以及是否使用了具有明显倾向性或暗示性的提问方式,同时也能真实反映被讯问人在作出重要供述前后的精神与身体状态。
在我看来,刑辩律师的专业只是其从事辩护的基础或门槛,但是,在有些案件比如说职务犯罪案件的辩护过程中,仅有专业可能还远远不够,而比专业更重要的则是勇气和担当。因为没有担当和勇气的律师,很可能无所作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