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犯罪案件
大家都知道
主要以言词证据定案
至少
言词证据在整个整个证据体系中
扮演着重要角色
只要发现其他证据的指控力不足
那么十有八九
会由一大堆 一大堆的
言词证据来凑
言词证据来凑倒也见怪不怪
问题是证人鲜有出庭作证
同一证人证言前后矛盾
不同证人的证言
也出现无法排除的矛盾
怎么办
唯有针对纸面证言进行质证
去伪存真 由此及彼
进而各个击破
有些案件从法律看不能判
但从现实看很可能判
然而从历史的视角看又判不了
刑辩律师的有效辩护
不是一定要体现在“改变”
也不是一定要体现在被“采纳”
在专业、敬业、适度勇敢的基础上
做到全力以赴就是有效辩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