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描二维码,关注微信

7*24小时咨询热线:13728808944 欢迎访问苏明飞律师团队官网
刑事热点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刑事热点 >
被留置人从监委“出来”的四种结果
日期:2026-04-22 15:46:01    点击:
公职人员或其他人员被监委留置后,至少在调查阶段,被调查人有事还是无事,事大还是事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调查结论。但是,不管留置时间有多长,最终的结论一定是要有的。只是,从监委出来的不同的被调查人,其结果也可能是不同的。

结果一:被调查人无罪或构成犯罪的证据不足,恢复自由

这是最为理想的结果。若监委在调查后没有发现违法犯罪事实,或者调取到的证据也不足以指控犯罪,那么监委就会撤销案件并解除对被调查人的留置措施。

结果二:被调查人存在违法行为,但还不至于构成犯罪,给予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

若被调查人存在职务违法行为但尚不构成犯罪,接下来被调查人会被解除留置措施,但是需要承担党纪政务处分。根据情节轻重,可能受到训诫、警告、记过,甚至降级、撤职、开除等处分。

结果三:被调查人构成犯罪,监委向检察机关出具起诉意见书,被调查人会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原留置措施自动解除。

结果四:被调查人经调查后,虽然初步认定其构成犯罪,但是鉴于被调查人(患有重病或者怀孕)不具有社会危害性,此时可能变更措施为责令候查。
相关文章推荐

扫描微信添加好友
13728808944
联系电话:13728808944
联系人:苏律师
电子邮箱:13891890849@163.com
联系地址:深圳福田区平安金融中心100层北京德和衡(深圳)律师事务所。

服务热线

13728808944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