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家属打电话咨询,问的是如果被留置人结束留置后被判刑,那么具体的留置时间是否可以折抵刑期?关于这个问题,是这样的:
根据《监察法》相关规定,不仅留置期间可以折抵刑期,而且管护措施一样可以折抵。这是一项旨在保障被调查人合法权益的重要制度,但是,具体如何折抵,要看法院最终判处的刑罚种类而定:
被调查人被判处管制的,留置1日折抵刑期2日;
被调查人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留置1日折抵刑期1日;
若被调查人被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因为刑罚没有具体的刑期,所以并不存在折抵的问题。
由上可知,留置期间可以折抵的刑种,只能是管制、拘役以及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