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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解除后被留置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
日期:2026-04-22 15:59:26    点击:
根据监察法第七十六条、实施条例第七十六条,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害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1. 违法采取管护、禁闭措施,或者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采取管护、禁闭措施,但是管护时间、禁闭时间超过法定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的;

2. 采取留置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的;

3. 违法没收、追缴或者违法查封、扣押、冻结财物造成损害的;违法没收、追缴或者违法查封、扣押、冻结财物造成损害的;

4. 违法行使职权,造成被调查人
、涉案人员或者证人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 其他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

被留置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受害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其权利承受人有权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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